档案室工作职责:
档案室既是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,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- 一、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,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;
- 二、制定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,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,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;
- 三、提出档案综合管理的专用库房、档案装具设备、恒温、恒湿设施等的配置计划,经领导批准后,认真落实;
- 四、负责各类档案的整理、分类、立卷、归档与接收工作;
- 五、做好有关校史档案、实物类档案和人物类档案的接收、收集、登记、编目、存放、展示等工作。
- 六、负责统计、保管学校各类永久、长期的档案及有关资料;
- 七、严格执行国家《保密法》和本校保密规章制度,组织做好档案的鉴定和密级调整工作,对已超过保管或保密期限的档案,提出存毁和解密、降密处理意见;
- 八、负责开展档案利用工作,严格按规定办理查阅、借阅、复印、摘抄与咨询服务,做好档案信息的利用反馈工作;
- 九、负责编制档案检索工具,保证检索工具的全面、准确;
- 十、做好档案的编研工作和专题汇编工作;
- 十一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做好档案的防火、防虫、防鼠、防盗、防尘、防光、防湿等安全防范,对破损、虫蛀、霉烂和字迹腿色的档案,做好修复、复制、保护工作;
- 十二、对损坏、偷窃、擅自销毁、遗失、泄密档案者,提请学校予以处理;对档案工作作出贡献者,提请学校给予表彰;
- 十三、检查各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情况,督促指导各单位搞好档案工作;
- 十四、负责组织全校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工作;
- 十五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档案利用者教育活动;
- 十六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;
- 十七、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