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
豫发改社会[2004]1919号
关于河南财经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
项目建议书的批复
省教育厅:
你厅《关于河南财经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审核意
见》(教发规夕004]683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随着我省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,河南财经学院在校生规
模不断扩大,现有占地面积和校舍规模已不能满足该院发展要求。
鉴于河南则经学院与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拟合并,学校周边已
无发展空间,同意河南财经学院与河南政法管理于部学院统一规
划建设新校区.
二、按照我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,河南财经学院全日制研究
生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发展规模为14000人,两校实施合并后在
校生发展规模为21000人.同意按两校合并后规模核定征地面积,
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新校区已规划用地纳入总征地范围.
三、为有利于该院长远发展,便于学院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,
实现资源共享,合理组织教学活动,河南财经学院新校区作为承
担本科教育的主校区,现校区主要用于留学生、研究生、成人教育和科研用地.
四、河南财经学院新校区建设实行一次征地、统一规划、分期建设。学生宿舍、食堂等生活设施的建设,在统一规划的前提
下,按照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,在资金筹措、物业管理等
方面实行社会化。教工住宅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建设。
五、新校区建设所需资金由该院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。
征地面积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核算,严禁用于商业开发;建设内
容、建设规模及投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。
请据此批复,做好新校区总体规划,分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
究报告报我委审批。
2004年10月21日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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