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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-机构设置-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:
一、熟悉、掌握并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制度,负责制定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 二、组织全院资产清查、登记、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。 三、负责审定办理全院固定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和赔偿工作。 四、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验收、建卡、入帐工作,建立全院家具备品总帐、仪器设备总帐及明细帐。 五、对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,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及相应保值增值工作。 六、定期或不定期对我院固定资产帐、卡、物进行全面清查或抽查。 七、负责我院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。 八、加强我院无形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工作。 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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