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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财经学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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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使专项资金既能满足学校是益发展的需要, 又能使其得到有效的管理,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,使我院专项经费的管理日益规范化、制度化,特修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。 一、专项经费的审批程序 1、结合我院每年向主管部门申报预算的时间,各部门应在每年10月初向计划财务处递交下年度专项经费申请报告。 2、申报项目要经过严格论证,专项经费项目材料内容要齐全,避免盲目列项。 ①基建工程项目要有可研报告、初步设计和预算; ②购置设备和物资必须写明设备和物资名称 、数量、型号及预算金额; ③活动、会议、接待要写明级别、人数、支出项目内容及预 算金额。 3、申报专项在充分论证后提交书面材料,主管院领导根据项目的必要性与轻重缓急,同意申报后交计划财务处。 4、计划财务处汇总各单位所报专项,根据学校财力与申请项目的轻重缓急,组织有关人员对所申请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查与论证。 5、计划财务处将论证可行的项目汇总后,提交院长办公会决定,并报院党委扩大会批准。经批准的专项纳入下年度学院综合财务收支计划。 6、在年度综合收支计划执行过程中,原则上不再新增 、追加专项经费,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。 7、特殊情况下,因学院发展需要与不可预见因素须临时增设专项的,由使用单位先写出专项申请报告,按专项审批程序办理。 二、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 1、计划财务处根据专项的性质进行分类,按渠道划分到职能部门,进行逐一落实。 ①教学系统的专项归口教务处; ②科研系统的专项归口科研处; ③大型基建工程专项归口基建处; ④物资购置和修缮项目专项归口后勤处; ⑤会议接待分别归口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; ⑥其他专项由计划财务处负责管理。 2、在支出过程中,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支出的项目,要报计划财务处纳入政府采购计划,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3、计划财务处对专项经费设置必要的控制帐,对其使用金额进行总量控制,并按专项的用途和进度采取一次和分期支付方式进行管理。 4、专项经费使用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。要严格按照立 项规定的内容使用,不得私自改动和增加新内容,要保证专款专用,不得挪作他用。 5、专项使用单位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向计划财务处结算。 ①购置的设备专项要有设备购置申请表、设备验收清单 、购货发票,并履行必要的国资报批和报账手续; ②大型设备和物资的购置专项,要有合同和监察审计处的审计意见; ③基建工程和大型维修项目专项要有合同 、工程预决算及有关部门的审计意见; ④其他各类专项要按正常的报账程序进行报账。 6、专项经费超支,由单位自行解决;专项经费结余收回院财务,不得留作 单位他用。 7、计划财务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院长和院长办公会汇报。 8、此文件从发文之日起实施。
河南财经学院办公室 2002年5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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